问题 | 反担保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
释义 | 反担保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几点: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才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当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时,债务人才能提供反担保; 4、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要登记或者转让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者转让占有手续。 一、债权人可以行使反担保物的抵押权吗 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如果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反担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处分的从属性】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亲兄弟可以作为担保人吗 只要债权人同意,亲兄弟可以做担保人。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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