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刻合同章诈骗他人200万,可判多久? |
释义 | 私刻公章进行合同诈骗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私刻公章进行合同诈骗构成犯罪。一般情况下,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犯罪数额巨大且情节严重者,可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私刻公章进行合同诈骗的量刑: 1、行为人私刻公章进行合同诈骗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犯罪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刑,并处罚金; 3、犯罪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标准、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拓展延伸 私刻合同章诈骗他人200万,如何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私刻合同章诈骗他人200万的行为属于合同诈骗罪。根据具体情节和法律规定,判刑长度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涉及较大金额的诈骗行为会被认定为重大诈骗罪,可能会面临较长的刑期。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数额特别巨大的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然而,具体判刑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主体的前科情况、认罪态度、赔偿情况等。因此,对于私刻合同章诈骗他人200万的刑期,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结语 私刻公章进行合同诈骗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进行规定。一般情况下,私刻公章进行合同诈骗的行为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犯罪数额达到巨大标准、情节严重,则可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若犯罪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标准、情节特别严重,则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具体刑期需综合考虑犯罪主体的前科情况、认罪态度、赔偿情况等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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