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到动物后离开是肇事逃逸吗 |
释义 | 实践中,撞到动物后离开,是否构成肇事逃逸应看实际情况而定: 1、一般来说,野猫野狗、老鼠、小鸟等没有主人的动物,被车辆撞击后不算交通事故。 因为这些动物一般属于无主物,所以没有人遭受损失,因此不需要负担责任,所以不算交通事故,更不会构成肇事逃逸。 2、像家禽、家畜、宠物等有主人的动物,属于动物主人的财产,被撞伤或撞死后,就导致了主人的财产损失,一般属于交通事故。 并且,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故意逃跑,就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如果撞到他人的动物,最好是留在现场,赔偿主人损失。不过,有些人撞到动物,并且是撞伤了价值较大的动物,比如一些名贵的宠物狗,那么双方可能会因为赔偿产生纠纷。 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还有协商的余地,那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与饲养管理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话也可以报警处理。 一、肇事逃逸怎么认定没有发生碰撞 交通肇事逃逸后要认定没有发生碰撞的,可以调查监控录像、现场调查、进行鉴定等的方式确定是否发生碰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 第三十三条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现场勘验、检查。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十七条因调查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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