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拆迁补偿的种类 |
释义 | 土地拆迁补偿的分类: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 一、土地性质分类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城乡间两种不同的地权,适用两种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2011年新颁布的《征收条例》适用于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仍然依据《土地管理法》,这导致了同样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与农村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造成了立法和执法上的不公平。为了解决城乡实行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的问题,正在修改之中的《土地管理法》,将参照《征收条例》中确立的基本原则,国有集体土地有望实现同价同权。 二、使用用途分类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一、工厂拆迁如何赔偿 工厂拆迁机器的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要根据工厂机器的规模,综合评估拆迁机器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经济补偿,货币补偿通常作为主要方式。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标准进行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如下:1、拆迁资产补偿费,一般包括:房屋、建筑物补偿费、设备补充重置成新价;2、停业停产损失补偿;3、拆迁补偿,通常包括:设备搬迁安置补偿、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和奖励。根据土地的用途补偿,具体标准由省政府制定区片综合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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