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出生证明丢了需要及时补办,具体补办方法如下: 1、父母带上相关的证件(包括父母的户口簿、结婚证明、身份证等)去宝宝出生的那个医院开具出生证明,现在医学对于这些资料都是比较看重的,所以每个宝宝在出生以后都会在医院留有存根。不用担心找不到的问题; 2、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父母还需要去当地的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然后根据表格上面的要求进行填写,在填写完毕以后,将父母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和表格一起; 3、最后将填好的表格和医院开好的证明一起拿到相关的部门(一般都是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补办,一定要注意资料的齐全,而且因为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所以在资料的准备上面也会有所出入,父母们应该先到相关的部门咨询,确定好自己要提交的资料,避免反复跑。 【法律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九条 《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 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第二十二条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第二十三条 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出生医学证明》第二十二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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