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使用某一部位算侵犯肖像权吗 |
释义 | 使用某一部位算侵犯肖像权,公民有禁止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 使用某一部位算侵犯肖像权。肖像权对身体的部位并无具体指定,只要能够让人从视觉形象上感知此为具体的某个人即有肖像权意义。使用某一部位已经能够让人辨认出来且未经肖像权人的许可,就可以构成侵权。肖像权人有权享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 一、肖像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1.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 2.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二、肖像权有哪些特点呢? 1.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拥有肖像及其肖像权利。法人或其 他社会组织,由于不存在客观的、能够独立反映其容貌的“肖像”,因此不享有肖像权。 2.肖像权也具备一种财产利益,这种财产利益是通过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所派生和产生的,它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 3.肖像权还是一种标识性人格权,具有基层性。基本作用在于以外貌形象标识人格,借以辩识每一个特定的自然人。 以上就是关于“使用某一部位算侵犯肖像权吗”这个问题的回答,使用某一部位构成侵权,当发现有人未经许可使用了自己的某一部位,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我们可以及时寻求法律的帮助,请求对方停止侵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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