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偿应该按什么顺序进行? |
释义 | 破产清偿顺序是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分配的先后次序。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清偿顺序依次为: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按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清偿完之前不分配后续顺序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则按比例分配。 法律分析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拓展延伸 破产程序中的债务清偿安排及顺序 破产程序中的债务清偿安排及顺序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对债务进行清偿的具体安排和顺序。根据破产法规定,一般情况下,破产清偿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首先是支付破产费用和管理费用,其次是优先受偿债权人的债权,如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再次是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等,然后是一般债权人的债权,最后是股东的权益。在实际操作中,根据破产债务的性质、金额等因素,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和安排。破产清偿的顺序安排旨在保护各方利益的平衡,确保破产财产的合理分配,实现债务的最大化清偿。 结语 破产清偿顺序是法律规定的破产债权分配的先后次序。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首先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其次是清偿所欠税款,最后是清偿破产债权。如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则按比例分配。破产程序中的债务清偿安排及顺序是根据破产法规定进行的,一般按照支付破产费用、优先受偿债权人、担保债权人、一般债权人和股东的顺序进行。这样的顺序安排旨在平衡各方利益,实现债务的最大化清偿。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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