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个别债务。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且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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