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弃家庭成员可以起诉离婚吗,如何认定 |
释义 | 1、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当事人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行为。 2、我国法律规定,遗弃家庭成员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如果是遗弃家庭成员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1、如果是遗弃家庭成员起诉离婚没有时间的限制。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如果婚姻关系中,遭受遗弃一方当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所以一方遗弃家庭成员,另一方不仅可以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也会以“遗弃家庭成员”为由判决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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