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融资租赁车辆发生事故能以无法使用为由拒付租金吗 |
释义 | 融资租赁车辆发生事故能以无法使用为由拒付租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79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第七百五十一条 【租赁物毁损、灭失对租金给付义务的影响】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车辆期间,该租赁车辆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某公司不承担责任,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租金,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