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怎么写协议书? |
释义 | 回答:您好,关于离婚协议怎么写的问题,离婚协议书一般需要包含以下四个部分: (一)自愿离婚 (二)抚养权归属 (三)财产归属 (四)债务归属 第一,自愿离婚就是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第二,需要对抚养权问题作出明确的约定,比如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抚养费问题、探视权问题等。如夫妻无子女或子女已成年,可以直接省略。第三,财产归属问题也需要写清楚,比如双方名下的房屋、存款、股票、基金等共同财产如何分配。第四,还要写明债务的问题,债务如何处理。但需要注意,夫妻间对于共同债务的约定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专业的北京婚姻家事律师温馨提示,离婚协议只有在民政局领取到离婚证才真正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夫妻签完离婚协议未办理离婚手续,或只是到民政局申请,等待离婚冷静期,离婚协议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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