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干了写辞职还是离职 |
释义 | 不干了写辞职,因为自动离职和辞职的区别如下有: (1)性质不同,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而自离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2)待遇不同,辞职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单方面。 自动离职的后果有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其他后果; 2、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与离岗有共同之处:离岗是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领导成员或中层干部),虽然未到法定退休、退职年龄,但又有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办理离职手续,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现象。离岗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一律不变,仍与原单位保持工作关系,但不占单位的干部职数和编制人数。 不适当的激励方式,企业虽然付出了成本,却会导致员工不满或不适应,结果成为员工离职的加速器,尤其是优秀员工的离职,大多数都与激励不当有关。激励是一把双刃剑,是人力资源管理中最具风险的管理方式。用得好时可以鼓舞员工士气,点燃员工工作热情;用得不好,则员工或者不满,或者离职走人。许多企业以为有了升职加薪就够了,其实现 在的员工素质越来越高,他们有很强的自主性和成就欲望,其需求更多关注在受尊重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等层面上,他们需要更多的空间。对于他们的激励,也应从更高层面上来制定政策。尤其对于核心员工,在不同的职业发展阶段上,会有着不同的需求,这种需求非常个性化,只有采取满足其特有需求的激励方式才能有效。比如企业管理水平提升,给核心员工更多发挥空间而非束缚、压抑的企业文化环境;强化权力与责任分配,使其有更多参与决策的机会,保证核心员工的成就感;维护组织公平,提供培训学习机会,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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