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3、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件。 4、委托书文本。 5、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材料。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企业法人委托他人代为某种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亲自为某种行为时,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方式,指派他人去办理。这时,就需要制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在授权的范围进行活动,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法律效力。 1.必须写明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等基本情况。 2.写明授权的范围,不能简单写“全权委托”,而应当逐项写明授权的内容。如委托代理诉讼,就应写明在诉讼过程中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有无放弃、承认诉讼请求的权利,有无反诉权,有无和解权等。如果未写明,则认为不具备这些具体权利,只有诉讼代理权。 3.如果是签订合同,则应当明确在什么条件下、什么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超过这个范围就是无效的。 另外授权委托书公证是公证机构一项公证业务,是其他部门无可代替的,在国内民事公证中,占有一定的比重。授权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证明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二、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法定代表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无转委托的权利等,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在公证员面前亲自签名、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对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