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缴税,集团企业的个人股东取得非上市公司分红,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取得上市公司分红,应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清算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未规范履行税务注销清算程序,或对现行税收政策存在误区,及与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导致一些清算风险的出现,可能会导致清算久而不决。企业可以聘请相关专业人士,以防范相关风险。 二、集团企业清算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1、组建清算组。结算事由出现之日起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公告债权人。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或者自公告之日起,向清算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其债权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偿企业债务。公司财产按照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公司债务的顺序,清偿公司债务。 6、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清偿上述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比例分配给股东。 7、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