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处分的合同可以撤销吗,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无权处分的合同不可撤销。根据《民法典》第311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非受让人是善意的、以合理价格转让、并符合登记要求,否则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因此,无权处分合同不属于可撤销合同,只有在符合上述条件下,合同才有效。 法律分析 关于无权处分的合同可以撤销吗,有哪些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无权处分的合同不可以撤销。因为无权处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但是并不属于可撤销合同因此是不可以被撤销的。对于无权处分合同,如果经过了权利人追认或者处分人事后取得了处分权的合同则有效;反之合同则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拓展延伸 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可以撤销吗?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通常可以采取撤销的方式来解决。合同无效可能是由于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存在欺诈等原因导致的。当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受害方通常有权要求撤销合同,恢复双方原有的权利关系。撤销合同的具体程序和条件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需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因此,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撤销合同,以恢复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无权处分的合同不可以撤销。因为无权处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不属于可撤销合同。若处分人事后取得了处分权或得到权利人追认,则该合同有效;反之则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受让人在善意、合理价格、符合登记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在合同无效情况下,受害方可采取合法途径申请撤销合同,恢复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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