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合同的解除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行政合同的解除诉讼的法律依据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政主体基于国家行政管理与公共利益的需要,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可以行使裁量权,单方面解除行政合同。 一、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 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对吗 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但行政诉讼却不适用调解,这是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重要区别。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这是由行政争议的特点所决定的。第一,行政争议是因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而发生的,行政权是国家的法定权力,它的行使是依据行政法进行的。第二,行政争议所反映的法律关系是一种纵向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同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这种特殊的指挥、命令与服从关系,也使得双方当事人无法在产生争议后平等自愿地去协商并达成协议,而只有让第三者公断。第三,行政诉讼使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在合法与违法之间不存在第三种选择。 三、权力和权利的区别是什么 权力和权利的区别如下: 1、行使主体不同。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而权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处分方式不同。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而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 3、推定规则不同。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而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 4、社会功能不同。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 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是一个国家的政权分配方式,是掌握国家政权的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拥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据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从而可单方面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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