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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出所驱赶有前科的人
释义
    律师分析:
    不可以,驱赶“有前科暂住者”的举措,已经严重侵犯了相关人员的个人隐私,损害了他们的人格尊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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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