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随同法定休假日一并放假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首先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