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信会造成的影响如下: 1、名下的资产会被法院扣押、冻结。 2、禁止高消费,限制炒股、买房、出境。 3、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禁止办理信贷业务和购买金融理财产品。 5、无法乘坐飞机,无法购买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和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6、可能会被判刑(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子女无法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公立学校仍然可以正常入学)。 失信解除的方法如下: 1、失信人员履行义务的,就可以被解除。 2、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3、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4、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