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贷款合同是什么 |
释义 | 银行贷款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也就是银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因此,借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填写,可以让借款人理解合同内容、条款,银行对条款负有解释的义务,这样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发生纠纷。 一、民法典格式条款的规定 民法典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有: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2、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没有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二、格式条款提供方具有说明条款的义务是什么 格式条款提供方具有说明条款的义务是:格式条款又称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为重复使用而提前起草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交易确认书等,均为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条款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提前制定的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根据对方的要求说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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