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离婚财产怎么样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夫妻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原则上均分,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一、男女平等原则 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如住房等,分配给女方。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不得将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合理补偿原则 一方负担较多义务的,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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