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远残疾人证办理材料 |
释义 | 一、清远残疾人证办理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4)照片 5)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6)广东省居住证 二、清远残疾人证办理条件 广东省户籍自然人、持有广东省内有效居住证自然人。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三、清远残疾人证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申请人网上录入申请资料; 2.第二步:受理,残联受理申请资料; 3.第三步:评残,申请人到残疾评定定点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并提交残疾评定表; 4.第四步:审核、公示; 5.第五步:制证发证,残疾人证打印发放。 四、清远残疾人证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 (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四)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残联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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