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撤销,此约定对夫妻有约束力。夫妻离婚时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婚后房产归子女所有,这是夫妻对自身房产处分的行为,更是夫妻能否离婚的构成要件,也具有一定的道德约束力,从是否有违当事人真意、是否侵害子女和女方利益等角度进行考量,也与普通的财产赠与有着本质的不同,不能以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为由单独行使撤销权,如该约定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夫妻双方就应该受到该协议的约束,不得任意撤销。 一、对离婚协议反悔的期限 一年。离婚协议书是对夫妻双方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形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应按照双方的协议履行义务。但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如何举证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举证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证明该笔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是第三人的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约定的方式,自愿约定哪些财产归各自所有,这种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为个人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也是属于个人财产。要根据财产的不同情形,来准备不同的证据,常见的证据有银行流水、房产证、付款记录、遗嘱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