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什么叫"双规"?有级别限制么?需要审查多长时间?什么叫"双规"?有级别限制么?需要审查多长时间?"双规"一度是一个有歧义的概念。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颁发的《行政监察条例》规定: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这里的"双规"适用对象不仅仅是党员,而是包括一切接受监察的行政人员。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了《行政监察法》,原有的《行政监察条例》被废止。《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在这里,"指定的时间、地点"替换了"规定的时间、地点",通常称之为"两指"。在这以后,"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指定的时间、地点"这两个本来没有语义差别的用语,在实际操作中有了不同所指。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执行会长姜明安表示:"双规"一般是以纪委的名义,它是一种党内调查手段,适用对象是党员;"两指"则是以监察机关的名义,是一种行政调查手段,适用于所有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不论党员还是非党员),不过在实践中,一般只对非党员进行"两指",党员一般都适用"双规"。此外,"双规"所依据的《中共纪检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是党内规定,而不是法律。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