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道路施工晚上噪音归环保局管。根据法律规定,道路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须在开工十五日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期限以及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和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