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在司法实践中,可以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如下: (1)、罪行性质轻、社会危害性小的人。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如初次打架、寻衅滋事,就可以判处管制。 (2)、人身危险性较小的人。 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一、被告人情节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吗 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罪行虽然严重,但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被告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依法可不监禁的,尽量适用缓刑或者判处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 对于所犯罪行不重、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其中具备条件的,应当依法适用缓刑或者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同时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加强教育、感化、帮教、挽救工作。 二、累犯小事情能判管制吗 累犯小事情能判管制。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犯罪分子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的管制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同时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