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人把车卖了找不到买车人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后女人把车卖了找不到买车人合同怎么办? 离婚前对方把车卖了,如果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买车行为属于侵害夫妻另一方财产权利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要认定车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根据车辆所有权的取得时间予以区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对车辆等特殊动产采用的是登记对抗主义而非登记生效主义。也就是说,车辆的产权变更自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若车辆由一方出资并于婚前交付的,该车辆应当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双方在婚前共同购买并取得车辆所有权的,双方对于该车辆应认定为按份共有。 婚后购置车辆的,在无特殊约定时,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若系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车辆,即使在婚后才取得车辆所有权的,也当视为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转换,车辆仍应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关于夫妻共有的机动车的归属,法院一般会听取双方的意见,如果能协商一致,便会按双方一致的意思来确定车辆所有权的归属。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则会依照法律规定,参照机动车对当事人的作用、重要性等因素,判定机动车的归属,同时给予另一方折价补偿。夫妻均不主张车辆所有权的,可以分割其价款。 二、离婚时汽车属于谁 但是,如果双方就机动车的现价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机动车现价进行评估,法院再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判决和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机动车归属达成协议,那么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参照机动车对当事人的作用、重要性等因素,判定机动车的归属,同时给予另一方折价补偿。 此外,夫妻婚后购买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购买,车辆注册登记在他人名下(包括登记在双方父母或子女或其他亲戚朋友名下),离婚时能否分割? 如夫妻与孩子共同出资或单纯夫妻出资但车辆登记在父母名下,还有将夫妻共同购买的营运车辆挂靠在公司名下,还有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且车辆也已经交付但尚未进行过户登记手续等等。上述情况下的车辆无可否认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理应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分割,但因为上述车辆均登记在他人名下,存在他人对该车辆拥有所有权的可能,法院必须保障他人参与诉讼进行答辩的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对该车辆在离婚诉讼中一般会不予处理,会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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