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抚恤条例,中印边境此次牺牲的四名烈士,会享有四类抚恤金:第一,牺牲烈士将会享受一次性抚恤金。该抚恤金的标准是20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加上本人40个月的工资。第二,牺牲烈士将享有增发抚恤金。该抚恤金是为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设立,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一等功增发25%。第三,对于有特殊贡献的烈士,还可享受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第四,烈士遗属将会定期领取抚恤金。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约为4.3万元,按照20倍的发放标准是接近90万人民币;边防战士工资大约为6000至8000元,按照中位数7000元每月的标准来算,40个月共28万元。烈士的一次性抚恤金约为120万人民币。 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