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双方为买房而离婚,双方复婚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双方可以在房产交易结束以后随时到民政局复婚,但是为了保险起见都是房产交易后一年以后再复婚,这主要看各地政府购房政策的规定,如果离婚后又很快复婚,可能享受不到本想享受的购房优惠政策。 比如,2019年4月1日,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中明确指出:对离婚一年内的借款申请人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不管名下有没有房,都无法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通知,规定离婚不满一年的无房户不包含在优先购房群体内。2018年5月15日,成都发布新政,其中关于离异夫妻购房规定: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首都北京,早在2017年就规定,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一、无锡买房政策 在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离异家庭购房套数的限制,规定夫妻离异后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拥有住房套数计算。也就是说,在离异之日起2年内,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市区有1套商品住房,在市区限购区域内可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市区有2套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方在市区限购区域内均不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满足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时,防止通过“假离婚”手段获取购房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暂无相关规定,依据各地政策答案会有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