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们都知道刑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拘役是刑罚中处罚比较轻的一种,关押的期限相对而言比较短。 一、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多少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同时,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因而,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二、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拘禁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可以最长不超过二十五年。 三、被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三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如果没有按照前款规定办理,被拘留的人或者他的家属有权要求释放,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释放。” 这是我1979年颁布的第一步《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拘留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7天。 1997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有增加了一款:“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30日。” 据此,无论多么复杂的案件,无论有任何借口,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也不能超过37天。由此可知,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且拘役期间如果罪犯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同时要注意界定拘留和拘役的区别。 法律客观: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