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宣布时间与入所时间是一样的吗? |
释义 | 1、刑事拘留宣布时间与入所时间不一样的,两者谁都可能先发生。 看守所是执行刑事拘留主要场所,刑事拘留的绝大部分时间是在看守所完成。刑事拘留期间从宣布拘留开始起算,而不是从入所开始起算 2、宣布拘留后必须在24小时内送至看守所执行,但是,这并不意味进入看守所才开始计算拘留时间。那些被宣布拘留在送至看守所的期间,以及因为伤病住院都应当计算在刑事拘留期间之内。刑事拘留时间从何开始计算,应当以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从何时开始受到限制为标准,而不是以执行场合为标准。 3、如果认为宣布拘留了在入所之前尚未生效,时间不应起算,那么在传唤结束到入所这个期间,将出现措施的空档,那么就意味着,这个期间没有任何措施约束犯罪嫌疑人,那么此时,嫌疑人将有权利自由行动,也可以离开办案机关。事实上,实践中如果是这样的话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嫌疑人被宣布了拘留竟然可以自由行动。因此实际上,宣布拘留后,嫌疑人就不得自由离开,而是处于办案机关的控制之下。 一、在看守所和拘留所中的对象的不同是什么? 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不到一年的,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在看守所中服刑。 2、关于羁押期间。被羁押在看守所里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37天。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快则三个多月,慢则一年半载,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定。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 3、关于会见权。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被拘留人有会见、通信权利,因此家人可以探视,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羁押在看守所的人,不得会见家人,可以会见律师。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律师在会见完嫌疑人之后,一般会梳理案情,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和类似案例,与司法机关沟通,在有需要的情形下,律师还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是未成年人涉嫌较大的刑事犯罪,其家人可以随时探视,并且在整个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询问过程中,其监护人可以在场。 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应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以下三类人不予收押:一是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是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是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