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程招标前应案遭以下步骤办理手续。 先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然后工程类别确认: 1.加盖业主公章的工程类别确认报告单(登录于下载中心下载,打印填写); 2.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总图(原件及复印件); 3.经批准的工程概算(或估算)投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招投标备案 1.招标项目备案 2.自行组织招标或《招标代理合同》备案 3.招标人提交《招标公告》,经备案后发布 4.提交招标文件并办理《招标文件备案》 5.交易中心受理交易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