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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生效
释义
    

法律主观:
    


    法院离婚调解步骤是依当事人的申请开始,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法院调解根据开庭审理的方式和步骤进行。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节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对于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可不制作调解书:,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3.能够及时履行的案件;,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离婚案件一般都要求当事人到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应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1.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一原则,应该是对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民事案件通用的规定。,2.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接到传票,拒绝出庭应诉的。,(1)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2)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应当视为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2.离婚协议书;,3.结婚证;,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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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23:4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