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怎么变更孩子抚养权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2周岁的子女,需要双方协商,如果后期想要变更抚养权的,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但是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符合条件的就会判决允许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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