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调解书什么时候生效离婚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如果说双方当事人不是同时收到调解书,那么应当以后收到的一方签收的日期为生效日期,对于在签收之前反悔的,法院就需要判决。此外,如果是没有出具调解书的调解和好案件,那么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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