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1、夫妻因无法生育,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后,若有能力再生育的,允许再生一个孩子。2、夫妻已生育两个子女,但如果有子女经过鉴定为病残儿,无法成为正常的劳动力,且在医学上也认为其能够再生育的,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3、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一个子女,而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双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允许再生育一个孩子。4、再婚的夫妻各生一个子女,且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允许再生一个孩子。5、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