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他人放火燃烧保险赔吗 |
释义 | 故意放火烧毁他人汽车,纵火人需赔偿,保险公司不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保险人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但保险人赔偿时可扣减被保险人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代位请求赔偿不影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未取得赔偿部分的权利。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故意放火烧毁他人汽车的,由纵火人进行赔偿,而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拓展延伸 汽车纵火引发的火灾是否在保险范围内? 是的,一般情况下,汽车保险会覆盖因纵火引发的火灾。然而,具体的保险条款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或咨询保险公司以了解详细信息。通常情况下,如果您的车辆被他人故意放火导致起火,您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您提供相关证据,例如警方报告、目击证人证词等。同时,保险公司可能会对索赔进行调查以确定纵火行为是否属实。如果索赔被认可,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包括车辆修复费用或车辆市值的赔偿。请记住,每家保险公司的政策和要求可能不同,因此在购买保险前最好详细了解保险条款和条件。 结语 根据《保险法》规定,故意放火烧毁他人汽车的纵火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保险公司通常不会赔偿此类情况。然而,具体的保险条款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阅读保险合同或咨询保险公司以了解详细信息。请注意,每家保险公司的政策和要求可能不同,购买保险前最好详细了解保险条款和条件。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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