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并不是所有累犯都限制减刑,限制减刑的情形包括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 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一、不得假释的有哪些? 1、累犯,无论犯那种罪都不可适用;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3、犯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决定缓刑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的,不得减刑。 二、三类人不得减刑 1.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 2.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3.因贪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三、不得减刑的八种犯罪是 不得减刑有以下几种情形:1、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2、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3、对决定终身监禁的贪污、受贿罪犯不得减刑假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