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二)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着作权法不再保护。 (三)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着作权法不再保护。 一、改编权和修改权的区别 (一)权利性质不同。修改权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而改编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二)客体不同。修改权的作品类型不受限制;而改编权客体受限制。 (三)权利行使方式不同。修改权和改编权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他人行使;修改权还可以授权他人行使,但不同于转让。 (四)对于权利的限制不同。修改权中包括合理限制;改编权则没有。 (五)保护期不同。修改权不受保护期限制;改编权则有期限。八戒知识产权特别提示,修改权只能属于作者或版权人,改编权可以是被作者或版权人所授权的人。 二、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对著作人身权保护期限作了规定,即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与作者的人身联系最为紧密,即使是作者死亡后,他人也不得侵犯。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的著作人身权,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享有著作人身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变更、终止时,其著作人身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保护;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人身权则由国家主管部门保护其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