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不按劳动合同给薪资一般就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者是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不按合同约定发薪资、扣克劳动者的薪资是属于公司不及时发薪资,不仅可以要求支付之笔费用,而且还可以要求给予相应的赔偿。薪资未按劳动合同发放的处置方式是: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请求支付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提起民事诉讼。薪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薪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薪资。 劳动者有几个途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薪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薪资。 3、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薪资数额,等等。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不仅可以要求支付之笔费用,而且还可以要求给予相应的赔偿。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薪资,未按约定薪资支付的(在发放时需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所得税等),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薪资的证据。 2、以未按时足额发放薪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薪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薪资。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薪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章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薪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章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