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买卖合同持有结算单能否起诉 |
释义 | 民法典未明确规定买卖合同持有结算单是否可起诉,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买卖合同纠纷可向法院起诉,满足起诉条件的将受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常需要提供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据、买卖合同及担保合同证据、合同履行情况证据等。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买卖合同持有结算单能否起诉 民法典对买卖合同持有结算单能否起诉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受理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般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2.买卖合同关系以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的证据 (1)买卖合同、订(定)货单; (2)邀约、承诺、数据电文; (3)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 (4)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者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 3.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 (2)货款收支凭证; (3)拖欠货款的证据; (4)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偿的证据; (5)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者由第三人履行的,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以及相应凭证。 结语 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买卖合同持有结算单能否起诉,《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但《民事诉讼法》规定,买卖合同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受理起诉。因此,买卖合同持有结算单可以作为诉讼的依据。而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一般需要提供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买卖合同关系及担保合同关系的证据以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等。以上是对买卖合同持有结算单能否起诉以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所需证据的简要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二十九条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一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零九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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