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补缴前面几个月的社保费用? |
释义 | 这段内容讲述律师表示可以补缴过去的年度,但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需按照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并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分析 律师解答:可以补缴过去的年度。 法律客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拓展延伸 能否补缴前面几个月的社保费用?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缴社会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缴社会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在未按期补缴期间,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将面临加收滞纳金和申请强制执行的风险。 结语 根据律师的解答,可以补缴过去的年度。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因此,补缴过去的年度并不一定可行,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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