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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是个有工作人员,要办理低保能行吗?
释义
    一般而言,有工作的不属于低收入人群,申请低保比较困难。有以下十五种情况的,不能享受低保:
    (一)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或者证明材料不全,弄虚作假的;
    (二)拒绝工作人员或者有关部门入户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收入的;
    (三)申请城市低保的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连续三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人类社会等部门介绍工作的。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无正当理由拒绝承包土地或者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和劳务输出的;
    (四)家庭实际生活水平和财产状况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新购贵重珠宝、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等奢侈品消费;
    (五)家庭水、电、气等费用单项支出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
    (六)家庭存款、证券、债券总值高于上一年度所在县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七)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机动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和大型农业机械的;
    (八)拥有两套以上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且拥有别墅的;
    (九)拥有、租赁商业门面、店铺的;
    (十)拥有注册企业、公司的;
    (十一)在银行有消费贷款的,如贷款购买汽车、房屋的;
    (十二)家庭成员中有择校、自费出国留学的;
    (十三)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能力但不履行赡养、抚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十四)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造成生活困难的;
    (十五)股票、基金、期货、期货、外汇、权证交易买入行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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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2: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