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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释义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如下:
    一是主观目的不同,职务侵占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挪用资金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用。
    二是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包括资金及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本单位资金。
    三是犯罪的客体不尽相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本单位资金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间接侵犯了所有权,职务侵占罪直接侵犯了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
    四是客观方面,犯罪手段不同,挪用资金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本单位财产挪作他用。因其主观上准备归还,故一般不采取涂改帐目、冒名取款等秘密虚假手段,而职务侵占罪的手段由于职务不同、作案条件不同及行为人的个体差异呈现出多样化特点。
    一、职务侵占罪概念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具有如下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行为人所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且是在本单位担任一定的职务而主管、管理或经手财物的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
    二、挪用与侵占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括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
    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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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