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结案 主要有几种: 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