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结案时间期限是多久 1、交通事故结案时间期限如下: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立案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立案流程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受理。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4、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5、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6、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