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路工程质量由哪个单位来负责?
释义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必须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必须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施工单位施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3、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我想问一下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单位的责任是什么
    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单位需要承担下列责任:与建设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六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质量不合格处理程序是什么
    处理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程序是:首先由监理工程师判断其严重程度,可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质量问题并签发监理通知;然后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并回复监理工程师审核;再批复承包单位处理,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后可重新进行验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施工单位施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3、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1 15: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