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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治疗好了老板还能赔偿吗
释义
    

法律主观:
    


    1首先 申请工伤认定 ,然后做 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 未签劳动合同 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 劳动关系证据 ,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关系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 解除劳动关系 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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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