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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22年5月到期),租户已经欠了半年的租金,房东能在今年年底拒绝租给租户吗?
释义
    1、租户不可以拒交租金。但如果房东存在未按要求交付租赁物、不履行维修义务等导致租户的合同主要权利无法实现的,租户可以就房东的违约行为拒绝支付租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未到期(22年5月到期),租房人已欠半年租金,到今年年底房东能否拒绝租给租房人
    租户不可以拒交租金。但如果房东存在未按要求交付租赁物、不履行维修义务等导致租户的合同主要权利无法实现的,租户可以就房东的违约行为拒绝支付租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户在合同期内未缴纳租金的房东可以拒绝租金吗?
    合同期内租客未缴纳租金的,如果经房东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出租人支付后,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房东可以拒租。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赔偿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三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你好,租户没有关门,领导淹了楼下。租户拒绝赔偿。我是房东。到期后押金不退还吗?
    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报警,警察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只能通过起诉解决。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通常情况下,合同可以约定存在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2、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户威胁房主怎么办
    联系不到租客、房租到期的,房东可以邀请租客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其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发出催告通知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对不起,如果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租户已经支付了半年的租金。现在还有三个月。他突然告诉他要退房,没有说明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金。四天后他搬走了。房东告诉他没有支付电费。租户说他需要房东退还租金,电费从租金中
    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承租人如果不租房子,正常情况下,要提前一个月告知,让房东有时间寻找下一个承租人。承租人应与房东协商,寻求退回一部分钱,如果房东不退,可以向法院起诉。还需要关注租赁合同的性质,根据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没有签书面的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租客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可以退房。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一下,双方约定了有确定的租期的,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的,租客如需退房则需与房东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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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9: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