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又称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如下: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 (二)无权代理行为; (三)无权处分行为; (四)欠缺债权人同意的债务移转行为。 一、效力待定合同是否一定成立 成立后才存在效力待定的合同,所以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未成年签的协议算不算 未成年人签订合同一般来说可以认定为无效的,但是这个还是需要结合该未成年人的一些能力而言,如果合同的性质和他的年龄相适应的话,那么可以是有效的。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此,你需要判断该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是否与其年龄相适应。 未成年人包括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效力有四种情况: 第一,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纯受益的合同,和接受赠与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与其智力相当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第四,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其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03条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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